邵院教通[2020]62号
关于签订2021年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建制实验室: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要求逐级分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模式。要求学校与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二级学院与实验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与实验用房负责人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要求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管理责任落实到每间实验用房,不留死角。
二、各二级学院参照附件1—3开展本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拟订和签订工作。附件1中“下达单位”应根据实验室性质(教学型或科研型)分别由教务处或科技处签字、印章。二级学院与实验室主任(附件2)、实验室主任与实验用房负责人(附件3)签订的责任书内容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各自实验室安全的特点做部分修订。
三、请各二级学院统计本学院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于2020年12月30日17时前将《诸侯快讯导航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附件1)及《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4)交至教务处(一办216室)。
附件:1.诸侯快讯导航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2.诸侯快讯导航实验室主任安全责任书
3.诸侯快讯导航实验用房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书
4.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完成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24日